事项名称
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任务。
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
监督方式
0535-6891617
任务分解
一季度
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任务。
二季度
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任务。
三季度
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任务。
四季度
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指标任务。
落实情况
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工作进度
积极主动对接,顺利节能减排任务,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确保取得成效。
目前已将3家规上耗煤企业和7家重点耗能企业列入煤炭、能源总量预算管理清单,实行清单管理达到总量控制。
积极主动对接,顺利节能减排任务,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确保取得成效。
已将3家规上耗煤企业和7家重点耗能企业列入煤炭、能源总量预算管理清单,实行清单管理达到总量控制。积极主动对接,顺利节能减排任务,明确职责,广泛宣传,确保取得成效。
取得成效
暂无
上半年,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烟台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莱山院区项目完成节能审查办理工作,达到减少3067.27吨标准煤的节煤效果。
暂无
暂无
后续举措
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落实节能降碳责任,发动企业,积极宣传,增强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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