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13004260942G/2023-00790 成文日期: 2023-03-14
发布机构: 虎扑足球手机财政局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挂工商贸易科牌子)

科室名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挂工商贸易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1885

科室负责人:曲萌萌

科室职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承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区级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全区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设备、土地等有形、无形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监管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区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融资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对区级投融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投融资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经营、参与重大产业投融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拟订全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区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按规定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负责研究拟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意见。负责局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制订、修改、审核所监管企业章程。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审核监督。拟订所监管企业担保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所监管企业担保业务。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新设国有独资公司审核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资产评估管理的制度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发债方案。审核股份公司国有股东股权设置、变动方案,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首发上市,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项。牵头区国资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牵头拟订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拟订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组织拟订或审核区级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接收区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协调企业的解散、清算、关闭、破产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改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所监管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内部市场化改革等管理创新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协调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监督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使用计划。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区国资局和所监管企业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拟订、审核向有关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委派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提出人选建议,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负责有关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有关企业人才工作。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